去年10月,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執(zhí)法檢查中發(fā)現(xiàn)一批在華外資企業(yè)長期不建工會,由此引起社會輿論的廣泛關注。在中華全國總工會成立80周年之際,這一問題再度被人們提了出來。
據(jù)了解,目前在華投資的外資企業(yè)有48萬家,其中16萬家外企建立了工會,占33%。這意味著,高達67%的外企還沒有建立工會,其中一些大型跨國公司未建工會的問題格外突出,至今依然沒有實質性改觀。在一些外企,由于沒有組建工會,員工工傷事故頻頻發(fā)生,收入長期偏低,權益得不到應有的保障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》規(guī)定:“在中國境內的企業(yè)、事業(yè)單位、機關中以工資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體力勞動者和腦力勞動者,不分民族、種族、性別、職業(yè)、宗教信仰、教育程度,都有依法參加和組織工會的權利,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阻撓和限制!薄吧霞壒梢耘蓡T幫助和指導企業(yè)職工組建工會,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!薄吨腥A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(yè)法》規(guī)定:“外資企業(yè)的職工依法建立工會組織,開展工會活動,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。外資企業(yè)應當為本企業(yè)工會提供必要的活動條件。”這說明,組建工會是跨國公司進入我國并在我國合法經營必須遵循的法律規(guī)定。
一些外企之所以不愿甚至阻撓建立工會,一是擔心工會與自己對立;二是不愿由此增加經濟成本;還有的外企以“在世界各地的分支機構不建工會已是慣例”為由拒建工會。這些都不能成為拒建工會的理由。到中國來投資辦廠,就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,就必須依法保障員工的權益。一些外企進入中國多年仍未建工會,一定程度上是因為我們自己有“軟肋”。某些地方政府擔心組建工會影響外商投資的積極性,因而不要求外企建立工會。有的地方甚至明文規(guī)定,外商投資企業(yè)“可以暫緩組建工會”。有些外企雖然也表態(tài)不反對建立工會,聲稱“是否成立工會,決定權在員工”,但員工因擔心遭到解雇,不敢出面要求組建工會。
解決這些問題,首先是各地方政府要高度重視廣大員工權益保障的問題,嚴格依法引進外資,在全國范圍內一律廢止那些違背相關法律、也不符合以人為本的科學發(fā)展觀的土政策。其次,要動員員工“組織起來,切實維權”,并保證他們不會因要求組建工會而被資方解聘。中華全國總工會還表示,對于不遵循中國法律建立工會的企業(yè)將列入“黑名單”,并與當?shù)卣推髽I(yè)職工合作,依法通過上級工會派員幫助外企組建工會;還可以與勞動行政部門合作,對拒不建立工會的外企提出異議,直至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。
在外企中組建工會,是保障職工權益的需要,是維護中國法律尊嚴的需要,也有利于外企的自身形象和長遠利益。實踐證明,在很多建立了工會組織的外資企業(yè),工會依法履行維護職工權益的職責,積極協(xié)調勞動關系,推動企業(yè)健康發(fā)展,企業(yè)和職工互利雙贏,營造了和諧的企業(yè)勞動關系。在外企建立工會的工作應當受到重視,各地政府和工會系統(tǒng)應當堅定不移、堅持不懈地加以推進,直到工會在外企中普遍建立起來。■林治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