百事通先生:
企業(yè)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是如何產生的,他們享有哪些權利和義務?
西安 吳彬章
吳彬章同志:
根據《公司法》、《工會法》和有關政策的規(guī)定,有限責任公司,國有獨資和國有控股公司的董事會中應當有職工代表,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代表大會民主選舉產生,并享有與公司其他董事相同的權利,即參與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;參與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:參與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;參與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;參與聘任或解聘經理、副經理、財務負責人;參與擬訂公司合并、分立、解散的方案;參與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等權利。同時,職工董事也必須履行以下的義務:(1)遵守公司章程,忠實履行職務,不得以權謀私、收受賄賂、侵占公司財產;(2)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將公司資金借貸他人,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戶存儲,不得以公司資產為本公司股東或其他個人債務提供擔保:(3)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本公司同類的營業(yè)或從事損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動,未經公司章程規(guī)定或股東會(大會)同意,不得同本公司訂立合同或進行交易;(4)除依法律規(guī)定或經股東會(大會)同意外,不得泄露公司秘密。職工董事違反法律法規(guī)或公司章程規(guī)定,給公司造成損害的,應當承擔賠償責任!霭偈峦